
最近这几天美区留子们恐怕都听说了一个新的词叫“SEVIS termination”。最近两周,尤其是最近几天以来,每天都有美国留学生收到自己SEVIS被终止的通知。这既包括正在读书的同学,也包括处在OPT阶段的工作党。
SEVIS的全称是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Information System),是美国政府用于管理在美持有F、M、J类签证的国际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的电子系统。
SEVIS被终止意味着失去了在美国的合法身份。留学生身份被撤销本身也不是新鲜事,当留学生选课数量不够或者缺课过多时也可能发生,一般对应方式是申请留学生身份的恢复(reinstatement)。
然而这次情况却不一样,很多留学生被告知SEVIS被终止的原因是涉及刑事案件。根据社交网络上的反馈,遇到此类情况的留学生既有被判有罪的,也有案件仍在审理的,还有案件被撤销(dismiss)或者没有被起诉的,甚至还有留学生表示自己只拿过一个超速罚单竟也被终止了SEVIS。虽然我不是移民律师,但是作为一个从2019年开始就为留学生群体服务的刑事律师,我必须得说两句了。
背景知识
在开始任何讨论之前,有一些基础的概念必须区分清楚。
首先是签证(visa)和身份(status)的区别。签证是用于入境美国的,属于“入场券”。签证一旦过期或者被撤销(revoke),就不能再入境美国,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已经入境美国的外国人必须立刻离开美国。例如一些理工科留学生拿到的F1签证只有1年有效期,但是读PhD要5年。从第2年开始,虽然签证已经过期了,但只要持有有效的i20,就可以合法继续留在美国读书,因为留学生的身份是由i20决定的。

这就涉及到身份了,身份是合法留在美国的许可,属于“停留许可”。除了留学生和i20,像H1b和B1/2的身份是由i94决定的,而OPT期间的留学生的身份是由i20,EAD和实际雇佣关系综合决定的。身份往往是由签证带来的,但是身份和签证有各自的生命,一个没了不表示另外一个也没了。H1b工作者在H1b签证过期后身份依然有效,而10年B签的旅游者在入境6个月以后虽然签证还有效,但是如果没有做延期,身份就过期了。
然后要明白使领馆和移民局的关系。美国驻外使领馆隶属于美国国务院,他们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向外国人签发美国签证。既然签证是使领馆签发的,那么使领馆就有撤销自己行政行为的权力,这就是签证撤销(visa revocation)。因此撤销签证只有使领馆有权做,而美国驻华使领馆签发的签证一般统一由广州总领馆进行撤销,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
而美国移民局(USCIS)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同属于国土安全部的还有移民执法局(ICE),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移民执法局下面有国土安全调查局(HSI),海关与边境保护局下面有边境巡逻队(Boarder Patrol)。移民局主要处理的是移民申请和美国境内外国人的移民法相关申请,包括非移民身份延期,学生身份恢复,H1b申请等,而SEVIS是由移民执法局管理而不是移民局。不要看名字就认为移民执法局是移民局的下属,他们两个其实是平级的。而前面说了签证撤销只能由使领馆做出,但签证的取消(visa cancellation)是由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做出的。至于为什么弄的这么复杂,你问我我问谁?
签证取消
首先必须要说明的是,因为涉及刑事案件导致签证被取消是持续多年的常见操作。这里涉及刑事案件不一定是指被法院判决有罪,只要发生了逮捕(arrest),就有可能触发签证的取消。特别要说明的是,美国刑事体系下的逮捕和中国刑事体系下的逮捕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中国刑事诉讼法里的逮捕是发生在刑事拘留以后,由检察院或者法院批准逮捕的,并不是由警察决定的。而在美国,警察可以自行判断并决定执行逮捕,所以可以说美国的逮捕门槛甚至比中国的行政拘留都低,毕竟中国警察是不能自行决定行政拘留的,必须要立案后出行政处罚通知书,而美国警察决定逮捕只要张张嘴就可以了。事实上,有不低比例的人在被逮捕后并不会被检察官提起公诉。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既然在美国逮捕的门槛这么低,那么仅仅因为逮捕就取消一个人的签证是否太过武断了呢?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问题,但是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没有太多争议的原因在于签证,尤其是非移民签证的性质。对于学生签证和旅游签证之类的非移民签证,从道理上说属于美国的客人,作为一个国家,美国有绝对的权力选择欢迎哪些客人来,不欢迎哪些客人来。从学生签证和旅游签证的申请过程来说,美国使领馆可以没有理由的去拒签任何人的签证申请,包括从来没来过美国也没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人。如果非移民签证被拒签,申请人也没有申诉或者去法院起诉的权利。而签证的撤销,被视为使领馆签证权力的延伸,所以使领馆有着极高的自由裁量权。
除了自由裁量权之外,签证撤销并不会直接导致签证持有者失去合法身份,所以即使学生签证被撤销了,只要留学生的i20依然有效并且不离开美国,那就可以继续合法在美国完成学业,因为撤销签证只影响留学生的出入境。所以虽然使领馆撤销签证的自由裁量权那么大,但实际的影响有限,因此也没有太多的抗议。
不过必须要说明一点,根据美国移民与归化法INA 237(a)(1)(B),“凡在美国境内违反本法案或其他任何美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其依据第221(i)条已被吊销非移民签证或其他入境许可文件的外国人,均依法属于可被驱逐出境的人员。”
有读者可能会迷糊了,那到底留学生在学生签证被撤销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合法在美国读书?为什么又说可以被驱逐出境?
考验逻辑的时刻到了:
(1)留学生在学生签证被撤销后,只要i20维持有效,那留学生身份依然有效,可以继续读书;
(2)国土安全部有权力以学生签证被撤销为由,要求将留学生驱逐出境;
(3)要把合法在美国的留学生驱逐出境,国土安全部律师必须通过向联邦移民行政法院(EOIR)提起诉讼,经过小庭(MH)和大庭(IH),由移民法官(IJ)判决批准递解令才能得以执行。
了解联邦移民行政法院的人会明白,除了有大量的移民法官同情外国人以外,法院流程本身就要花上年许甚至数年。而且即使移民法官批准对留学生的递解令,留学生依然可以选择向移民上诉委员会(BIA),进一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进行上诉,甚至有可能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进行上诉。全部流程走下来,花上十年也不意外。
因此,尤其在新一届美国政府的眼里,这是不能容忍的情况,于是他们就开始脑洞大开了。从一月份以外我们已经见识到了美国政府的各种脑洞,而这一次他们想到的“妙招”就是——
终止身份
与签证不同,合法的身份是外国人合法留在美国的基础。在过去几十年的实践中,美国政府如果想把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赶出美国,就必须走前文所述的那套漫长的司法流程。因为一个共识是,无论你的身份是美国公民,永久居民,访客,甚至非法移民,只要你进入了美国(arriving alien不算,这就不展开解释了),你就受到美国宪法保护,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宪法权利就是正当程序(due process)原则。目前的美国政府显然不愿意被宪法束手束脚,于是他们就进行了各种“创新”,而这种终止身份的操作,我把它称为釜底抽薪。
作为留学生,无论签证状态如何,能否继续合法在美国继续学业,靠的就是用i20来维持合法的留学生身份,而i20和SEVIS是深度绑定的。一旦SEVIS被终止,留学生的i20立即失效,留学生的合法身份也立即终止。根据移民执法局的官方网站,“因任何身份违规导致的身份终止:不适用宽限期。如学生及其附属家属仍在美国境内,学生必须尽快申请身份恢复;否则,学生及其家属须立即离境。”不仅如此,有媒体报道,有留学生甚至收到了美国政府的电子邮件,威胁他们如果不自动离开,就会面临逮捕和强制驱逐(self-deport or face arrest and deportation)。
虽然如前文所述,终止身份的操作并不是全新创造,但以前往往是用于没有保持留学生身份或者存在非法打工的学生身上。以涉及刑事案件为由终止留学生的合法身份,至少我以前没有见过。更需要注意的是,这次终止留学生身份的裁量标准显然照抄了使领馆撤销签证的标准,除了被法院定罪的留学生,案件仍在审理中的、案件被撤销的甚至案件根本没有起诉的留学生一样被终止了合法身份。
合理性探讨
首先说结论,我认为国土安全部依照使领馆撤销签证的标准对留学生身份进行终止是错误的。
一方面,使领馆行使的是签证权,即使撤销签证也应视为签证权的延伸,所以大家认可使领馆在这一方面的较高自由裁量权。而且撤销签证的影响相对有限,就算觉得不是那么合理,法律界也就忍了。
而国土安全部撤销留学生身份是完全不同级别的操作,这类行政行为影响到已在美国境内,受到美国宪法正当程序原则保护的人。国土安全部撤销留学生身份的行为,美国联邦法院应当有管辖权进行司法审查。
很多人说,对于社会造成危害的外国人,驱逐出去不是应该的吗?这一点我完全同意。美国移民与归化法对于什么样的外国人可以被驱逐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现实中也有大量的判例是美国政府和法院必须遵守的。例如被判重罪有罪且刑期一年以上的,被判加重型重罪的,因为涉毒、家暴、儿童虐待或疏失、违反保护令、欺诈、品质败坏(CIMT)的罪名被定重罪或者轻罪的,就有可能构成可被驱逐出境(deportable)或者不得入境(inadmissible)。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刑法与移民法的交叉领域,被称为crimmigration,并不是一段话甚至一篇文章可以讲清楚的。作为加州刑事律师,我必须熟记绝大多数常见罪名的移民后果。我可以负责任的说,目前很多被终止SEVIS的留学生的刑事问题根本没有严重到应该被驱逐出境的地步。
目前国土安全部的做法甚至完全动摇的美国所有针对外国人的刑事辩护的工作逻辑。按照以前的逻辑是,如果留学生涉嫌犯罪而且没法争取到无罪的话,我会帮客户争取到移民安全的控辩交易结果,然后再要求其在学业结束之前不要离境。然而现在无论定罪结果是否移民安全,甚至争取到无罪,还有争取到不予起诉的留学生都会被迫离开的话,那针对留学生的刑事辩护还怎么做?

我知道也一定会有人会说既然是留学生,就应该规规矩矩做人,惹上官司活该被驱逐,而我就是因为是刑事辩护律师,才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说话。对此,我的回应如下:
首先,警察有可能错误逮捕人,检察官有可能错误指控人,甚至法院都有错判的可能。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刑事辩护制度和上诉法院的原因。如果你觉得这些制度都不应该有,那请出门左转去朝鲜。
第二,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美国其实是一个严刑峻法的国家。美国刑事犯罪的门槛之低会超出大多数国人的想象。随地便溺,轻罪。走在马路上喝酒,轻罪。无证钓鱼,轻罪。无证装修,轻罪。男女朋友轻微拉扯,轻罪。让孩子自己去游泳,轻罪。国家公园里超速,C级联邦轻罪。在联邦大楼和保安吵架,C级联邦轻罪。不要觉得扯淡,前面每一个都是我亲自办理过的案件。在美国被判轻罪比在中国被行政拘留都容易。
第三,就算留学生真的犯罪了,甚至犯了应该被驱逐出境的罪名,那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操作。所有人,包括留学生,都应该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这不是我的个人观点,而是多年来的法律界和社会的共识,但显然现在的美国政府不这么想。我在这里反对的,不仅仅是针对留学生的合法权利的侵害,而是当前行政权试图架空司法权和立法权的举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而现在才四月份。
无论读者是感同身受还是幸灾乐祸,我都要提醒,如果司法体系的保护失效了,今天倒霉的是涉及刑事案件的留学生,明天就可以是所有中国留学生(已经有全面禁止中国留学生的立法草案了),下一步就是H1b,然后就是绿卡。已经入籍了所以与你无关?下面由我来引荐一下2020年2月由上一届川普政府设立,随后被暂停,目前已经恢复运作的联邦司法部民事诉讼部门公民权剥夺工作小组(DOJ Civil Division’s Denaturalization Section)。
对应策略
我相信很多读者忍着读我的废话到现在,就是想看下有没有相应的建议。很遗憾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不仅是因为我不是移民律师而这个是移民律师的知识范畴,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个全新的情况,我们没有太多的先例可循,所有人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我听说有多个州的移民律师已经一起开会讨论对策。在过去几天里我和一些非常优秀的移民律师进行了探讨,目前我有一些个人想法,可以供大家批评指正。我一定要说明的是,这些想法尚未经过实践,我不知道最终的结果是怎么样的,如果你尝试了,你一定要明白,承受最终后果的人,无论好与坏,只有你自己。
现在基本只有两个大的方向,立刻离境或者留下抗争。
首先说一下很多人想尝试的第三种方式,即通过学校获取新的i20然后申请学生身份恢复(reinstatement),或者申请境内身份转换,例如换成B2访客。我怀疑这两种做法可能都难以成功。首先,终止SEVIS的就是国土安全部下面的移民局或者移民执法局(具体是谁干的现在还不明确,因为这次美国政府是偷偷摸摸干的),而申请无论申请身份恢复还是境内身份转换,都需要移民局审批。从最朴素的逻辑来推理,既然国土安全部终止SEVIS的目的就是要快速的让留学生离开美国,这个部门下的移民局还会批准身份的恢复或者转换吗?
就算不去猜他们的主观意图,但从法律上来讲也有问题。虽然留学生身份的恢复是可以在失去留学生身份5个月内进行,但是身份转换申请必须在失去合法身份之前提出,而根据前面移民执法局的规则,被终止学生身份的留学生没有宽限期,所以在SEVIS被终止的那一刻就已经没有合法身份了,根本没有提交身份转换的机会。即使做留学生身份的恢复,虽然有机会提交,但是根据移民局操作指引,想要恢复留学生身份,需要证明该身份违规是由于超出学生控制范围的情况所导致(The violation of status resulted from circumstances beyond the student’s control),而由于学生自身行为(例如犯罪行为)所导致的违规,不被视为超出学生控制范围的情况(Violations due to the student’s actions, such as criminal activity, are not considered circumstances beyond the student’s control),这可能也会成为法律上的阻碍。
首先讲一下立刻离境吧,也就是按照移民执法局的网站的要求做。有些人打算离境以后重新申请学生签证再入境,而有些人打算就此不再入境。有网友告诉我,密歇根大学建议学生离境后以远程授课的方式完成学业。我对于离境之后重新申请学生签证的成功概率持悲观态度。记得前面我解释过使领馆的自由裁量权吗?关于国土安全部终止SEVIS的做法,我们还有可能主张行政违法,但是如果离开美国,把决定权交给使领馆的话,使领馆可以完全合理合法的通过自由裁量权进行拒签,哪怕你只有一个超速罚单。毕竟使领馆是代表美国决定不欢迎你这个客人来,你甚至没有走司法途径的机会。而且根据既往经验,就算使领馆没有拒签,涉及刑事案件的签证申请者(包括H1b和移民签证)经常会遇到无限check的情况,应对手段也相当有限。当然,如果你已经完成了学业,或者学校支持你远程完成学业,而且你没有想继续留在美国的打算,这样的话立刻离境可能是一个更好选择,因为这能最大程度的减少非法滞留的时长,避免触发3年或者10年禁令,这样保留未来某一天政策改善后申请签证或者申请移民再回美国的可能性。但请一定一定要做好离境后有可能很长时间甚至永远不能再回美国的心理准备。
那如果选择留下抗争呢?Cyrus D. Mehta和Kaitlyn Box两位律师在一篇文章里的建议得到了我和我熟悉的几位非常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朋友的赞同。我把他们的原文翻译如下: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37(a)(1)(B)条的明确规定,即便非移民签证被吊销,只要当事人仍在维持合法身份,其在被遣返之前仍然视为维持身份。因此,美国国土安全部(DHS)或大学无权在学生被遣返前终止其F-1身份。如果学生正处于遣返程序中但未被拘留,他们仍可以继续上学并维持身份。即使SEVIS系统中学生的F-1状态被标记为终止,这一原则同样适用。
特朗普政府时期,曾在学生签证被吊销后对其进行拘留。如果学生在遣返程序启动后被拘留,可以通过提交人身保护令(habeas petition)请求其获释。学生也应在移民法庭中对遣返决定提出异议,理由包括签证吊销没有依据,尤其是在学生言论受宪法保护、例如卡里尔(Khalil)案中所涉合法言论表达的情况下。在学生质疑遣返理由期间,他们仍可继续在校学习。
与雇主不同,学校没有义务通过I-9表格验证学生身份。即使外国学生没有F-1或H-1B身份,他们仍可就读于学校。例如,持有DACA身份或I-485身份调整申请正在审理中的非公民都可以入学。事实上,即使外国学生因违反身份规定或签证逾期而没有任何合法身份,也仍可注册就读。学校并不一定要为学生签发I-20表格以接收F-1身份学生。学校没有法律责任去核实在校学生的移民身份。因此,即使DHS在SEVIS中取消了学生的身份,学生仍应有权继续学习。
如果学生成功驳回了遣返理由,其F-1身份可以被恢复。如果学生收到了如《印度时报》所描述的签证吊销通知邮件,并且之后又发现自己的SEVIS记录被终止,学生应依据《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在联邦法院对SEVIS身份终止提出挑战,理由是该行为武断、任意,且学生未获得任何警告或申辩机会。签证吊销本身在遣返程序启动前无法在联邦法院提出异议,但如果学生进入遣返程序后,他们可以在移民法庭中挑战遣返。在遣返程序开始时若学生也被拘留,还可以向联邦地区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挑战其被拘留的合法性,并请求移民法官进行保释听证。最终,在遣返程序结束后,学生可以在联邦法院请求复审签证吊销决定。
我还是要再次提醒,这些操作中有部分并没有太多的司法实践经验,可行性和成功率我们并不清楚。留在境内抗争的最大优点是有更多的司法手段可以使用,可以用行政程序法进行起诉,可以在移民行政法院抗辩,可以用人身保护令进行起诉。有人不是在台上大喊fight,fight,fight嘛,这也可以理解成贯彻执行川大统领的指示不是?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这个事情就和其他一些闹剧一样,在民权组织的公益诉讼中被联邦法院通过禁令阻止下来。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有一套完善且有效的法律手段应对这种情况。
遗憾的是,如果你的SEVIS已经被终止,你可能要做第一批吃螃蟹的人了,有一些风险你必须要考虑清楚:(1)你的学校是不是会支持你在失去身份后继续上学;(2)如果所有的法律手段都失败,即使后面主动离境,也可能触发3年或者10年禁令;(3)抗争过程中可能会有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还有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是(4)如果真的被移民执法局羁押了怎么办?就算人身保护令被批准或者得到保释/假释,这种经历是任何人都不想遇到的。
结语
最后还是向和读者说声抱歉,实在没有办法找到一个万全的对策。对于不想离境的留学生来说,或许同时(1)拿新i20申请学生状态恢复并(2)在联邦地区法院根据行政程序法起诉SEVIS被终止这一行政行为违法是一个办法。但是无论怎么选,最后承担后果的都只有你自己。我知道你们中间很多人还非常年轻,很遗憾你们要在这个年纪经历这样的事情。只是很感慨,为什么现在这个时代里的灰这么多呢?
(转载自:黑巫议事堂|原作者:李远 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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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读者是感同身受还是幸灾乐祸,我都要提醒,如果司法体系的保护失效了,今天倒霉的是涉及刑事案件的留学生,明天就可以是所有中国留学生(已经有全面禁止中国留学生的立法草案了),下一步就是H1b,然后就是绿卡。已经入籍了所以与你无关?下面由我来引荐一下2020年2月由上一届川普政府设立,随后被暂停,目前已经恢复运作的联邦司法部民事诉讼部门公民权剥夺工作小组(DOJ Civil Division’s Denaturalization Section)”
回复 @acextra:萨尔瓦多折磨营了解一下
:denatualization怎么操作?原国家也肯定不愿意接受,变国际难民吗?
回复 @sunO_o:川卫兵急了🤣🤣
回复 @acextra:萨尔瓦多折磨营了解一下
回复 @NCBI:denatualization怎么操作?原国家也肯定不愿意接受,变国际难民吗?
回复 @sunO_o:哎?作者怎么骗你钱了?就算是广告,打广告就是骗钱?而且就算他危言耸听了,移民局不驱逐你,那就啥事儿没有,又怎么骗你钱了?
回复 @acextra:萨尔瓦多折磨营了解一下
回复 @NCBI:denatualization怎么操作?原国家也肯定不愿意接受,变国际难民吗?
最新评论 160
:所以没有被捕 但是超速了然后请了律师 付了罚金还是会有机率被停止学签吗
:何时对打砸抢的美国人发动抓捕????动用人力物力在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有意思吗
:借楼问一嘴,如果持美国旅游签证入境,喜提超速罚单怎么办?车是租车公司的,罚单属纽约州境内,警察注明是雷达监测到超速的,当前限速60迈,他85迈,超速者目前已回中国了,没有认罪也没有上庭。请问是否会影响他下次入境美国?
:你用off the record试试,
:未来几年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的
:被取消都是什么专业的呢?
:什么都有
:黄MAGA:字太长不看,啰里吧唧的
:如何拉黑此作者???小🍠上垃圾文案越来越多,已经被我删掉。在这里就想买买买一下也得看人吵架,dealmoon是想转型x,然后把自己搞到没人用吗?
回复 @郝赤啊真郝赤:说得好!
:这是一片非常有用的信息类文章,一大半的北美省钱用户都是留学生,你不想看不点开就好了,何必在这站着说话不腰疼呢
现在不管你的事,或许之后有文章就和你有关系了,况且这里到底是谁在吵架?戾气真的很重![[流汗]](/assets/emoji/comment-emoji/dm_liuhan@2x.png?v=1)
![[流汗]](/assets/emoji/comment-emoji/dm_liuhan@2x.png?v=1)
:在美国上学这么多年悟到的最有用的道理就是网上的七嘴八舌少看
:我也吃过亏
:已经中奖了,目前正在找空子钻
:你是啥问题?超速!
:ai文章
:多推點deal吧![[叹气]](/assets/emoji/comment-emoji/dm_tanqi@2x.png?v=1)
:長篇大論
:不喜欢美国就别来,又要当又要立
:这篇文章不是给已经来美国了的留学生看的吗???
:喜欢。但是不被喜欢![[偷笑]](/assets/emoji/comment-emoji/dm_touxiao@2x.png?v=1)
:500万买川普卡保平安
:我要有$500萬,來美國這鬼地方幹嘛?!
:图片评论
:取消吧都取消吧 我国籍也不要了 取消一个我还有俩 谁怕谁
:别装逼了
回复 @StomachGlory:想太多了你,只是不像你这种人到处装逼,你艾特 ice ???我 Eb5 秀儿。你这种人就是现实混的不咋滴,专来网上逞口舌之快,找找存在感
:我觉得要是限速25能开出85的速度,可以至少给pr代表什么车队出赛![[狗头]](/assets/emoji/comment-emoji/dm_goutou@2x.png?v=1)
:插个眼,几年之后,喜闻乐见华川因为超速被取消公民身份![[笑哭]](/assets/emoji/comment-emoji/dm_xiaoku@2x.png?v=1)
:华川要么担任某国代理人,不然就超速罚单导致被剥夺公民那得上电视直播直升飞机追着你拍的那种才有可能
:特殊时期倍加小心
:尽量避免违规 与执法人员正面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