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租屋ㄟ五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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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Wang馬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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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前,應注意事項

雖然租房子不像買房子金額龐大,但不謹慎處理,也可能後患無窮,影響居住品質及工作…等,所以也不能輕忽。

房客要租屋前需先確定: 一、想要租屋的金額 租金一般是以月計,即每月租金多少金額,並約定租金給付時間,如每月月初5日等。押租金簡稱押租或押金,押租金民法未有明文規定,但為社會上所通行,押金是租賃契約成立時,房客支付用以擔保租金支付為目的的金額,一般多為租金的一個月或二個月,若租賃關係結束,未有欠租或違約事情,房東應無條件將押金返還予房客。押金數額亦可以由當事人任意訂立,但若超過二個月租金,房客可以依土地法的規定主張超過部份得用以抵付租金。 二、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多為一至二年,營業使用的租期較長,通常為四、五年以上。 三、房屋條件 租屋前對自己要怎麼樣的房子必須先有一個概念,例如:

(一)、想要怎樣的居住的環境(選擇安寧或交通便利?近學校或近市場?希望附近有大型公園或運動場?)

(二)、想租多大的房子(想要三房或五房?想要有庭院或停車場?)

(三)、租那一類型的房子(要租店面、還是一般住宅?要租新成屋或是中古屋?要租大樓、公寓、別墅還是透天厝?要租山坡地住宅還是休閒住宅?要租鋼骨結構住宅、還是鋼筋混泥土住宅?)

可以像這樣將自己的條件和需求都一一想清楚、列表出來,才不致於在看屋時進退失據或如大海撈針一般,虛擲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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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的管道

一、自行尋屋者,可在各社區布告欄、ACRE網站或各大網路租屋平台(例:樂屋網),好處是不用負擔仲介費用,缺點是要不斷地與房東交涉及看屋,因租屋者的經驗不足,反而造成金錢及時間的浪費。

二、委由仲介公司代勞可省得麻煩,一般而言,租屋者需支付半個月的租金為仲介服務費。

三、請鄰居或親朋好友介紹,或由報紙所謂的資訊服務公司協助也是可行方式之一,其支付費用較低,效率則比較差。

以何者方式為佳,需視房屋條件及個人時間、心態而定,若房屋條件佳,租金便宜,房屋好租,房屋常常很快就租掉了,建議若自己忙,無法時常關注租屋訊息,委由仲介公司服務是不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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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費用與限制

一、費用負擔

租屋除了租金押金外,尚有管理費、清潔費、水電費、網路費、第四台費…等費用,看屋時最好先詢問好租金以外之額外費用,以免承租後才發現須負擔其他費用,而造成生活上經濟上之壓力。

二、生活限制

房客應主動詢問房東是否有特殊的規定,例如:可否釘釘子、變更改裝房內設備之程度、能否養寵物、設置神明廳…等,承租套雅房的房客議最好事先詢問能否帶異性過夜、留宿朋友能否抽菸…等等,以便瞭解自己是否可以配合,並作為篩選房東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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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時,應注意的要點

一、外在環境:

(一)、交通:租屋地點通常與工作或學校地點有關,需要評估交通時間及附近是否有停車位…等。

(二)、安全性:附近是否有出入份子複雜的商家,出入必經地是否裝有監視器、足夠的照明設施?

(三)、便利性:生活機能是否夠便利,有無小吃店、市場、便利商店、洗衣店、銀行、郵局、醫療診所等 二、內在環境: (一)、空間大小:若房東未提供權狀,則可用工具測量或目測,二個榻榻米大小或一張雙人床大小(3.24平方公尺)為一坪。家具是否能夠擺放等問題。

(二)、空間品質:

(1)門、窗

通風採光是否良好、有無西曬,與隔壁棟是否距離太近,易造成安全隱私問題。

(2)隔間材質

木板隔間隔音差,任何震動、聲音都無法阻絕,且發生火災時,燃燒速度快。輕隔間的材質大約有: 矽酸鈣板、水泥板、石膏板…等,矽酸鈣板材質隔音效果較佳,也有防火功能,因此成為大多數房東改變隔間所選擇的材質。

(3)頂樓加蓋

頂樓加蓋的特性為冬冷夏熱,容易造成身體不適,承租頂樓加蓋者,須有心理準備。 三、建物安全 (一)、應檢查樑柱是否有裂縫,會不會影響結構安全?

(二)、各種管線、水龍頭、熱水器、瓦斯爐功能是否正常?

(三)、排水管、抽水馬桶是否會阻塞?自來水水壓是否足夠,能不能順暢點著瓦斯?

(四)、鐵門、鐵窗可否能從屋內打開? 四、室友素質: 人的問題相當重要,要多觀察多詢問。如果是合租時,就應該了解房東、一起住的房客素質如何,如室友人數、性別、年齡、職業、室友作息,屋內公共空間,如浴廁、樓梯間使用狀況,以判斷室友、鄰居的公德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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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約前,先確認的事項

簽定租約前應與房東談妥下列事項,確認後再簽訂書面的租賃契約。

一、租金、租金繳交期間與租金調幅。

二、租賃期間與押金。

三、前期房客水電、瓦斯、電話之處理。

四、搬入時間確定。

五、租賃設備、相關稅費、管理費、水電瓦斯費之使用與繳付。

六、要不要公證及提前解約之處理。

七、由於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在不定期租約下,房東要收回房屋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房東收回自住或改建。

(二)、房客違反契約約定或違法使用。

(三)、房客毀損房屋或家俱而不賠償。

(四)、因此要不要簽訂租約,要不要簽訂租賃期間,都必須審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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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租約時,應注意要點

租屋常見的糾紛是租金或押金過高、租金不合理調漲,或租約期滿房東拒不返還押金等,因此選擇房東時,除了注意自身安全外(尤其是女房客),還有下列事項,一定要注意:

一、房東若係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其出租應徵得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

二、訂約時應了解房東是否為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客可以要求房東提出所有權狀或房屋登記簿謄本。若房東並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則應要求其出具授權證明,最好同時要求房東出示身分證明,以防被騙。

三、與房東同住或與人分租時,應特別注意房東、一起分租人的身份、職業、品性與家庭狀況。

四、若房東為二房東,則應了解其與大房東的租約租期,及其租約是否有約定禁止轉租的情事。

五、房東為公司、社團法人時,應由法人代表人簽約,或由代理人代理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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