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最近这个案子,多少有点让人看不懂。
一名40岁男子Shaquan Seth,媒体爆料说,他从2009年至今已经被警方逮捕接近150次,涉及盗窃、入室盗窃、毒品等案件,过去更曾多次入狱。
结果这次又双叒叕出来了。
今年6月,他刚结束约5个月的服刑,出狱才6天,就被指再次开始盗窃。警方称,他目前又涉及皇后区5起案件。
最离谱的是,他似乎还特别喜欢去皇后区Jackson Avenue的Target“进货”。
8月5日,他被指一次拿走了价值超过600美元的Threshold蜡烛,没付钱直接离开。店员试图阻止时,他还涉嫌威胁要开枪,不过警方称当时并没有看到他展示武器。
然后重点来了:他再次被捕、接受精神状况评估并出庭后,又被0保释放了。
皇后区检察官办公室表示,这次涉及的相关指控按照纽约州现行法律不符合保释资格。也就是说,并不是法官简单觉得“抓这么多次也没事”,而是部分非暴力犯罪受到纽约州保释制度的限制,法官不能仅因为犯罪记录很长就随意设置保释金。
连执法部门消息人士都忍不住吐槽:“他刚因为类似犯罪坐完牢,现在又不能保释拘留?”
这也是纽约这些年争议非常大的一个问题:保释改革原本是为了避免一个人仅仅因为没钱交保释金,就在还没被定罪前长期关押;但碰到这种反复被捕、反复涉嫌作案的人,公众安全和被告权利之间到底怎么平衡,就很容易吵翻天。
尤其是在纽约生活、开店或者做零售的小伙伴,看到这种新闻估计更有感:东西被偷是一回事,店员到底敢不敢拦,又是另一回事。
被抓近150次还能再次获释,你觉得现行规则需要改吗?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