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Christmas Carol
By Charles Dickens
I will honour Christmas in my heart, and try to keep it all the year. I will live in the Past, the Present, and the Future. The Spirits of all Three shall strive within me. I will not shut out the lessons that they teach. Oh, tell me I may sponge away the writing on this stone!
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Scrooge是个极度自私、冷漠的怪老头,唯一能跟他说得上话、称得上朋友的就是他的合作伙伴Marley,可惜已经死了。圣诞将至,在他气鼓鼓抱怨了一整天“圣诞有什么值得过的”,“员工居然还要请假”之后回到家,竟撞上了Marley的鬼魂。而这个鬼只是打个前阵,目的是告诉老Scrooge,还有三个鬼要来找你。
这三个幽灵分别代表了过去、现在和未来。“过去之灵” 让他看到在孤单寂寞的童年生活中,妹妹对他的爱,以及他当学徒时,仁慈善良的老板Fezziwig在圣诞之夜和大家一起开心跳舞,款待员工的情形。于是他的心开始被软化,自责自己对待雇员的态度,也对自己从一个贫穷却快乐的年轻人变成一个富有却失去亲情的老板感到懊悔;“现在之灵”带他到被他骂的员工家里,这是一个贫寒之家,没有圣诞礼物,没有火鸡,可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未来之灵”让他看到在他衰老之后病卧在床, 连圣诞节也没有亲人朋友来看望的孤苦景象。于是,他开始重新思考生活的意义,发现原来施与比接受更快乐。
嗯,是个很俗套的故事,和如今诸如《真爱至上》的俗套圣诞电影一样。但节日就是要俗套啊,要氛围感,要“幸福快乐”的结局。说起来,圣诞传统甚至都是这本书发起的。在狄更斯生活的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因为改宗很多人已经不过圣诞节了,甚至会觉得圣诞节是异教徒的买醉狂欢。但正是因为这本书,一些圣诞节的约定风俗,诸如家庭团聚、互换礼物、圣诞餐饮、甚至“Merry Christmas ”的说法由此在英国得以流行。因此,狄更斯也被称作“圣诞之父”。当然有些圣诞传统也发生了改变,比如狄更斯觉得圣诞一定要有鬼,还要吃火鸡,这些如今都成了别的节日的保留剧目。
《圣诞颂歌》出版的那年——1843年,狄更斯生活很是困窘,想尽快出一本书赚生活费,于是有了在圣诞前写一个圣诞故事的点子。书最终在当年12月17日开始销售。狄更斯深信这本书一定会得到人们的喜爱。不过他却怎么也没估计到,反应竟然会如此强烈。第一版6000册在圣诞节前夜便销售一空,不少人因为没有买到书而感到可惜,希望能马上再版。
狄更斯也收到国内外大量热情洋溢的信件,它们来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之手。有的谈起了自己的家庭,有的描绘了全家人坐在壁炉前朗读《圣诞颂歌》的动人情景,有的说为《圣诞颂歌》精心制作了特别的小书架以便妥为保存。“这本书看上去是那么小那么薄,但却是英国的财富。”小说家威廉·撒克里评论道,“不论男女老少,都将其视为珍宝。”在这位大作家1870年逝世时,伦敦一位贫穷的孩子曾问道:“怎么,狄更斯死了?那么圣诞老人不也会死吗?”由此可见狄更斯在人们心中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