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街头看到警察执勤,拿起手机拍照录像到底违不违法?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2nd Circuit)最新裁定了一个影响深远的案件:民众在公共场所拍警察完全是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合法权利!但尴尬的是,当年动手抓人的警察却因为“合规豁免权”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这起官司源于 2018 年,自称是“第一修正案监督者”的 Keith Massimino 站在康乃狄克州 Waterbury 警察局外的公共人行道上对着警局拍摄。警员上前阻止并声称“拍照违法”(实际上并不违法),在要求他出示 ID 被拒后,警方直接以“阻碍执法”为由将他逮捕。虽然两年多后检方撤销了指控,但他随后把警方告上了法庭。
法院的裁决可以说是“喜忧参半”:
▪️宪法第一修正案胜利:法官明确指出,只要不干扰警察正常工作,民众在公共人行道上拍摄执法活动受宪法保护。这给康州、纽约州和佛蒙特州的居民吃了定心丸,这也是全美第 9 个做出类似裁决的联邦巡回法院。
▪️警察获得合格豁免权(Qualified Immunity):虽然法院判定警察当年说违法是错的,但法院认为“公众有权拍警察”这一条在 2018 年事发时“尚未被明确确立为法律常识”,因此根据法条保护,涉事警员免受个人民事起诉。
民权组织表示,虽然当事人没能拿到直接赔偿有点可惜,但这一判定正式确立了法律先例。以后这几个州的警察再因为路人拍照而乱抓人,就再也不能用“不知者无罪”来当挡箭牌了!
在街头看到警察办案或者巡逻,大家平时会下意识拿起手机记录吗?这条建议收藏一下,也转给经常在美国开车、出门的小伙伴。关键时候,知道自己的权利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