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很多王虹教授拿到菲尔兹奖的新闻,看了她的采访,我也挺触动的。
想起来,我也花了很长时间才来到哥大,不是因为菲尔兹奖,不是因为任何可以写进新闻稿里的成就,只是因为一条江,一个方向,和一场走了二十五年的抵达。
九岁那年暑假,我趴在江堤上看货船慢慢驶过,想象它们去的地方。赤脚踩进泥里,拽出来时,长江的印记就留在了脚底。
中学教室窗外是条老街,蛮吵的,我埋头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某个清晨抬头,忽然意识到,这条街的尽头是码头,码头的尽头是大海。
大学图书馆靠窗的位置,我坐了一千多个夜晚。闭馆音乐响起时,我会想,这世界有多少人和我一样,在灯下独自航行。
申请信写到第七稿的那个凌晨,窗外下着雨。我把改了无数遍的“梦想”二字又删掉,换成“我相信河流终将入海”。
拿到offer那天,我一个人去了江边。我忽然明白,二十五年来我从未离开过这条江,我只是换了种方式,顺着它的方向走。
初到纽约,我在地铁里迷了路。站台上的风很大,让我想起江边的晚风。忽然发现,原来风是没有故乡的,它只是不停地吹。
哥大的草坪上,我坐了一个又一个下午。鸽子在脚边踱步,和故乡老街上的麻雀并无不同。我打开手机,给妈妈发了条信息:“这里的月亮,和家里的一样圆。”
第一学期结束,我站在图书馆顶楼看曼哈顿的天际线。二十五年前那个趴在江堤上的小女孩不会想到,她望着的远方,有一天会成为她的脚下。
昨天路过哈德逊河边,看见一个中国女孩在拍照。她对着河面微笑,江水从长江流到这里,原来只需要一张船票的时间,而我走了二十五年。
有时深夜写论文累了,我会闭上眼睛,听窗外的车流声。恍惚间,它变成了江轮的汽笛,长长的,缓缓的,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又向很远的地方去。
终于明白,所谓远方,不过是故乡的另一种写法。而我用二十五年,把那条江从脚底写进了血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