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从伦敦回来。
伦敦是那种很奇妙的城市。
你走在街上会觉得它很old school,但又一点都不古板。红砖、街角咖啡店、泰晤士河边的风、还有那些几百年的建筑,总有一种电影里的感觉。
在伦敦待几天,很容易产生一种念头:
要不 relocate 来这里生活一阵?
我这次也真的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但当你开始从“打工人视角”算账的时候,就会很快从浪漫模式切回现实模式。
因为如果你是从北美过去工作,很可能会遇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薪资会比北美低:
美国 > 加拿大 > 英国。
举个很粗略的例子(不同公司差很多,这只是量级):
在纽约,一个中高级职位可能是
$130k–$200k+
但伦敦类似职位很多是
£60k–£90k。
换算成美元以后,差距其实挺明显的。
所以很多在纽约工作的朋友听到我说想去伦敦时第一反应都是:
“你确定吗?你工资可能直接砍一半。”
而且,税也不低,生活成本也不低,房子还没有空调
但即便这样,伦敦还是很容易让人喜欢。
因为这个城市有一种北美很少见的生活密度。
下班可以走去看一场West End音乐剧。
周末坐火车两个小时就能到巴黎。
很多博物馆美术馆是免费的。
城市很大,但又很walkable。
所以如果真的要我选,我可能会更倾向一种方式:
base在北美赚钱,偶尔去伦敦生活一阵。
毕竟有些城市适合奋斗,有些城市适合生活。
伦敦可能属于后者。
但不得不说:
一周英伦旅行,一生英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