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密西西比州一项新法律已经正式生效,这次直接把针对12岁以下儿童的严重性侵犯罪纳入死刑适用范围。
新法Senate Bill 2821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并新增“capital sexual battery(可判死刑的严重性侵犯罪)”的罪名。按照新规,凡年满 18 岁的被告,若被确认对未满 12 岁的儿童实施严重性侵害,检察官将有权对其申请死刑判决。
在具体的量刑程序上,法案设立了相当严格的司法标准:
▪️陪审团裁决:陪审团必须在排除合理怀疑的前提下,一致认定存在至少两项特定的加重情节(aggravating factors)。
▪️死刑建议门槛:12 名陪审员中必须有至少 8 人明确支持死刑建议。若未达门槛,被告将面临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life in prison without parole)。
法案起草人、州参议员 Jeremy England 表示,出台该项法律旨在对侵害最脆弱群体的极恶犯罪施以最严厉的惩罚,以此维护社会正义。
但这项新法的争议也非常大。
反对者提出一个现实问题:很多儿童性侵案件的施害者,本身就是孩子认识甚至亲近的人。
如果一个孩子知道,“只要我说出来,这个人可能会被判死刑”,会不会反而因为恐惧、内疚或者家庭压力,更不敢揭发?
反死刑组织Death Penalty Action负责人Abraham Bonowitz就认为,既然已经可以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是否还有必要执行死刑值得讨论。
而这项法律未来还可能面临一个更大的法律挑战。
美国最高法院过去曾经裁定,在受害者没有死亡的儿童强奸案件中,对犯罪者判处死刑违反宪法。因此,密西西比州这次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未来如果真的有检方依据新法寻求死刑,很可能引发新的宪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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